檢送「行動裝置資通安全注意事項」1份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9-25

一、依據本府綜合發展處(資訊科)102年9月10日府綜訊字第1020364780號函轉行政院資通安全辦公室102年9月6日院臺護字第1020145958號函辦理。

二、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使用日趨普遍,此等裝置除加速及便利行動化辦公環境之型塑外,同時亦產生新的資安威脅。為加強行動裝置資安防護,避免可能的風險與危害,爰由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彙整相關資訊,提出旨揭注意事項,內容包括行動裝置防護建議與行動裝置存在資安威脅之徵兆,請轉知所屬機關及同仁參考。

三、本案技服中心聯絡窗口:SPMO專辦辦公室,電子郵件信箱:spmo@icst.org.tw。

四、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