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師,其試用期間之年資得否採計提敘疑義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10-1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29698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乙份。
102-9-13教育部函〈公務人員轉任公立學校教師其試用期間年資得否採計提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