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第55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7-07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http://edu. law.moe.gov.tw)下載。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五條修正條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