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17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1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90389658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公告者:
請選下拉清單
核釋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