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縣立高中、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公教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經費案,詳如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09
查本府業於109年2月5日府人給字第1094610182號函頒修正「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請貴校轉知校內公教人員(含教保服務人員)得依「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規定申請健康檢查補助。110年度所需經費由貴校預算用人費用項下調整支用,如有不足,再依直轄市及縣(市)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6點規定併決算辦理。
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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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pdf
修正「新竹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_基準表」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