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之配偶任職於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奉派至大陸地區工作,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9-14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20127377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