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檢送「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差勤系統作業規定」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3-0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3日總處資字第1090027854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109年2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2191號令制定公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施行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7日有關因疫情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函(本府109年3月4日府人考字第1090340455號函諒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特訂定旨揭規定。

三、109年2月25日(含)以後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屬特別條例第3條情形者,應給予「防疫隔離假」;若家長於學校等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四、本縣差勤系統各類假別事由均設定完成;另本府警察局及稅務局因並非使用WebITR差勤系統,有關差勤系統登錄假別方式,請依旨揭作業規定自行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