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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9-16
主旨:有關「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請鼓勵教師參與,本府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9月04日府教學字第1093773059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9年08月31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90420101號函辦理。

三、本案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張新仁教授辦理,「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

四、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五、工作坊辦理期程與地點:

(一)北區:109年9月12日(六)-109年9月13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活動中心4樓406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二)中區:109年9月19日(六)-109年9月20日(日),臺中集思文心會議中心4樓G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107號)。

六、本計畫依報名身分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獲選本計畫109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該單位於101學年度~108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獲選本計畫109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該單位於101學年度~108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四)各縣市領域輔導成員。

七、檢附旨揭工作坊計畫書供參,詳如附件。

八、請參加人員逕上本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index.aspx?sid=19)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九、若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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