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家庭教育數位課程,鼓勵老師踴躍參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16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29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42663號函及109年10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090144043號函辦理。
二、依「家庭教育法」第12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故學校教師須裝備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以應用於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復依同法第9條第3項規定: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三、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進修課程,教育部委託國立空中大學研發旨揭課程,並全數於教師e學院上架(網址: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以達成落實家庭教育「Easy Access-易學可及」之目標,請貴校(園)鼓勵所屬教師及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上網進修,每年至少應選修4小時之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四、旨揭課程適用對象包括學校校長、主任、一般教師、職員及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檢附課程一覽表1份(如附件)。
五、檢附課程清單各1份(如附件)。
公告者: 請選下拉清單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