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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之「新竹縣政府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資訊群組 : 教導處
檢送修訂後之「新竹縣政府獎勵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4月1日府民客字第1143310563號函辦理。
二、自114年度起本縣公私立高中級國民中小學學生客語認證獎勵金,依旨揭計畫第四點(五)3款規定辦理:
(一)申請人自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成績公布之日起60個日曆天內,檢附成績單影本(應加申請人簽名),向就讀學校申請,逾期不受理。
(二)本計畫申請資料,由各校以電腦繕打編造「新竹縣政府獎勵各級學校學生通過客語能力認證獎勵金請領清冊」(如附件編號05)彙總,並檢附學校領據、各申請人通過認證證明文件等,於成績公布之日起90個日曆天內,函送新竹縣政府民政處(以下稱民政處)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由民政處核撥經費予各校。
三、另有關團體獎勵部分,依據旨揭計畫第五點3及4款辦理,檢附獎勵品申請表後,送民政處辦理。
四、為推動客語能力認證,民政處訂定相關計畫說明如下,鼓勵各校多加申請:
(一)新竹縣推動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補助各校開設客語能力認證研習及課程、客語家庭親子多元系列活動及共學課程及客語薪傳師客家傳習推廣服務等。
(二)新竹縣政府113-114年提升各級學校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分別有本土語言(客語)修課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認證報名人數比率競賽、客語能力通過認證講以及進步獎,獎金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鼓勵各校申請。

(三)新竹縣政府114年新竹縣客語認證中心學校實施計畫:
補助各校參加各梯次客語認證之餐費、車資、保險費、工作費等相關費用。
五、前揭相關計畫請各校逕至民政處網站靚靚客家/客語扎根(https://reurl.cc/paLZVZ)下載運用,如有相關疑義請洽相關承辦人員:
( 一) 客語獎勵金: 民政處客家事務科莊小姐( 0 3 -5 5 1 8 1 0 1 # 2 1 0 9 )
(二)客語深根服務實施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彭小姐(03-5518101#2116)
(三)提升客語能力獎勵計畫及客語認證中心學校計畫:民政處客家事務科劉小姐(03-5518101#2111)
六、隨文檢附學生獎勵金請領清冊、學生團體獎勵品請領總表及公教員工獎勵品請領清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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