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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之配偶任職於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奉派至大陸地區工作,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9-14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9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20127377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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